可不可以在驗資後錢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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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不可以在驗資後錢取出來?

可不可以在驗資後錢取出來?

1.可以的。註冊資金是存到臨時的驗資户的公司註冊完成辦理完税務登記證後然後到銀行開設基本户才能將驗資户的錢轉到基本户,購買支票以後就能支取基本户裏的錢,一個月以後這錢就能用的。

2.註冊驗資是在註冊公司時,需要向銀行開户行(驗資户)存入一筆資金,存入後需要有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當事人所存入的資金情況進行檢查,並出具相關資金證明報告,又稱“驗資報告”,這是設立公司的前提條件之一,也是代表公司規模的因素之一。

3.註冊公司所有手續完成後,到銀行開立對公賬號後,之前入資的錢就轉到你開立的對公賬號了,此時錢就屬於公司的資金了,可以提出來用了,但每個銀行對可提款數額的規定不一樣。

4.對於開公司的人來説,在註冊登記時,都得向工商部門提交驗資報告,證明其註冊資本的真實情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之後,開公司的人無須再提交驗資報告了,這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5.改革後,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在進行公司登記時,也無需提交驗資報告。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6.認繳制度就是企業在申請註冊登記時,擬定並承諾註冊資金為多少,並不一定真的繳納到企業銀行賬户,不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但如果實際未繳納足額的話,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二、股東抽逃資金的後果有哪些?

1、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2、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3、對於抽逃出資的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予對於抽逃出資的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予以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所以有的公司想在公司驗資的途中就將資金取出來是不可行的,只能夠在驗資之後才可以把錢取出來。只有經過銀行得驗證才能夠證實公司的具體出資額達到他營業執照上的實際應當繳納的具體出資額,如果在中途就將資金取出來,很有可能資格驗證就不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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