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新三板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

)、普通發起人持股轉讓限制

因為新三板公司管理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並未對公司發起人轉讓股份作出限制性規定。所以,一般的公司發起人(不包括同時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發起人)所持股份對外轉讓的,只要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就可以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即,如新三板公司掛牌後,該公司作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不滿一年的,則發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不得轉讓。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轉讓限制

對於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轉讓限制,我們總結為“兩年三批次,轉讓受限,做市除外”。具體而言,根據《業務規則》第2.8條規定:

1、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

2、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則取得該等股票受讓方的限制性轉讓要求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相同;

3、主辦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而在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從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處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不受到前述轉讓限制的約束。

)、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

對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業務規則》則並未專門作出規定,因此他們所持股份對外轉讓的限制,主要遵從《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即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掛牌公司亦可以通過公司章程的特別約定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股權激勵員工持股的轉讓限制

《公司法》和《業務規則》均未對公司股權激勵員工股份轉讓作出專門的限制性規定。因此,公司股權激勵員工股份轉讓的限制主要取決於公司員工激勵計劃的內部約定。但有一點注意:如公司股權激勵員工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在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受讓自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股份轉讓的限制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相同。

以上是新三板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的解答。不管是不是持有新三板公司的股權,股權持有人想對自己手中的股權進行轉讓都要滿足條件才可以,進行股權轉讓前要認真瞭解清楚,對受讓股權方也要詳細瞭解,比如對方的債務情況或者公司的債務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