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官司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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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官司打多久

現在房價越來越貴,各種房產問題也接踵而至。可能是因為家庭之間產生的房產糾紛,也可能是單位的分配住房問題,只要涉及到了房產,問題也就變得複雜。這些房產糾紛經常會鬧上法庭,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解答”房產糾紛官司打多久“的問題。

一、房產糾紛打官司要多久

一審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延長審限最多總計不超過十二個月。二審三個月,延長不超過六個月。一共是一年半。算上一審送達期,上訴期,移卷期,最長原則上不會超過二十個月肯定出終審判決這是最長,短的話可能三四個月已經出終審結果了

二、房地產糾紛的訴訟時效

涉及房地產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適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關時效規定,一般有以下幾種:

1、一般時效

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除外的訴訟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特別時效

是指《民法通則》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長時效

指《民法通則》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綜上所述,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最長時效則是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通過行政複議的行政房地產糾紛案件

此種情況訴訟時效為十五日,自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計算,沒有經過行政複議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時效為三個月,從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複議之日起計算。

5、對行政處罰不服的訴訟時效為三十天

如《土地管理法》規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三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由於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沒有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致當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其訴訟期限從當事人實際知道訴訟權或起訴期限時計算,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打房產糾紛官司需要注意什麼

1、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户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2、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3、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房產糾紛官司打多久”問題的回答。房產糾紛官司的時間主要是看這個官司的複雜程度,如果官司簡單,糾紛內容容易判決,打官司的時間自然不會長。如果官司複雜,就需要經過許多程序,時間也就會相應增加。而且,如果一審判決不能使雙方滿意,還要進行二審的話,時間就會更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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