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房屋租賃合同範本需要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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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房屋租賃合同範本需要怎麼寫?

我們都應該知曉,當租房時無論是户主還是租户,雙方都要各執一份租賃合同,那麼大連房屋租賃合同範本需要怎麼寫?根據房屋用途和租賃合同的不同,房屋租賃合同大體上分為住宅租賃合同和工商用房租賃合同,那麼請和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具體應該怎麼寫?

根據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賃合同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住宅租賃合同,一類是工商用房租賃合同。在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又可分為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房轉租合同。

一、房屋租賃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於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中要註明標的物,也就是所出租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範圍、裝修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於居住,或是用於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於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説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要註明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後,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範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於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説,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現在通過小編對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大概述,我想讀者現在已經知道書寫範本的具體要求了,文章中提到的大連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只是一個事例,如果讀者需要了解其他各省市的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的具體要求,還提醒您通過本站平台進行相關的瀏覽以及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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