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合同的租房糾紛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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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籤合同的租房糾紛怎麼處理?

不籤合同的租房糾紛怎麼處理?

首先和房東協商一下。其次最好補籤,如果之前的定金收條上已經註明出租人、承租人,具體的租賃房屋的話,也可以視為就是租賃房屋的真實意思表示了。

在交定金之前我們一定要多長個心眼,應該事先簽好合同,把必要的條款都寫清楚。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籤一份正式的協議,核心寫明定金的返還日期、方式。以下就給您提供一個合同分範本,以防萬一。

但是,也不是絕對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週歲以下的人(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屬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屬於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後兩種情況屬於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二、定金的性質和種類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佈的“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將定金分為以下四種:

1、訂約定金。訂約定金的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係。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成約定金指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

4、違約定金。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

對於沒有簽訂租房合同的情況下,如果發生了矛盾糾紛一般是難以進行處理的,因為沒有確實有關的違約責任,導致一方在違約後另一方無理可據,但確實對自己的利益造成了侵害的,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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