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成立判多少年及申請取保需要什麼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隨着社會的發展,科技也越來越發達,近幾年大家都知道,網絡詐騙非常的囂張,幾乎每天都會有各行各業的人受騙。大家也對網絡詐騙的犯罪人咬牙切齒,廣大網友諮詢網絡詐騙成立判多少年?具體需要判多少年是根據所詐騙金額決定的,我們接下來一起了解一下。

網絡詐騙成立判多少年及申請取保需要什麼條件

l、犯本罪的,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網絡詐騙成立判多少年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申請取保候審要滿足以下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網絡詐騙成立判多少年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犯詐騙罪的,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上是為大家整理“網絡詐騙成立判多少年”的具體資料,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借鑑一下。一方面,我們要嚴懲這些罪惡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我們要加強自己的防範意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份耕耘一份收貨。這樣我們才不會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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