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調整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個税調整了嗎
律師解析:調整了,個人所得税免徵額調整為五千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税的免徵額從三千五百元調整到五千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繳納個人所得税時,需要先扣除部分附加項,包括每月一千元的子女教育、每年三千六百元的繼續教育、每月一千元的住房貸款信息、每月一千元指兩千元不等的贍養老人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税: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衞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税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税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税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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