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及醫療糾紛 一般醫療事故多長時間內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7.94K 一般醫療事故1年內有效。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醫療糾紛 多長時間 美容及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