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技術鑑定的種類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9.28K

醫療事故鑑定是對醫療事故進行的一種認定的行為。醫療事故鑑定是對於醫療事故處理有關的問題進行檢驗、鑑別的一種活動。那麼,醫療技術鑑定的種類有哪些?醫療技術鑑定對醫療事故的處理有什麼作用?

醫療技術鑑定的種類有哪些?

醫療技術鑑定的種類

根據鑑定權支配力量的不同,鑑定可分為:自行鑑定、行政鑑定、司法鑑定。

自行鑑定是公民對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產生爭議的專門性問題委託專業性的檢測機構或相關專家進行檢驗、評價、與判斷,從而為爭議問題的解決提供科學依據而從事的一項活動。

行政鑑定是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在行政執法或依法處理行政事務糾紛時,對涉及的專門性問題委託所屬的行政鑑定機構或法律法規專門指定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分析與評判,從而為行政執法或糾紛事件處理、解決提供科學依據而從事的一項行政活動。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中人民法院依其職權,或有關訴訟參與人的請求委派具有專門知識、技能或特別經驗的人,對案件中涉及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從而為訴訟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學依據而從事的一項訴訟活動。

什麼是醫療技術鑑定

醫療糾紛發生後,為了明確與糾紛有關的醫療技術問題,委託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運用醫學及法律知識與技能對這些問題進行鑑別、判定的活動。至少有以下幾層含義:

1)是與特定事件或案件相關聯的活動,而不是一般意義上沒有具體針對性的科學技術活動。

2)活動的目的明確指向與醫療糾紛有法律上的關係的醫療技術問題。不是純法律問題,往往也不是純醫學問題,而是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

3)並不單純是鑑別和判定活動,起碼還包括委託活動,離開了委託的鑑定活動就是一般的科學活動,不具有鑑定意義。

4)具有科學性和主觀性雙重屬性,鑑定作為一項科學活動,運用科學知識與技能研究解決特定的科學技術問題,屬於科學活動的範疇,但鑑定結論最終只是鑑定人主觀世界對客觀問題的反映,不僅與鑑定人的科學技術水平,認識自然的能力有關,還與鑑定人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有關,甚至與鑑定人的道德水準,價值觀念有關,具有明顯的主觀屬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