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需達一定程度才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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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需達一定程度才賠償嗎

醫療事故需達一定程度才賠償嗎

認為只有造成嚴重的醫療損害後果才能主張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説法源於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該《辦法》現已廢止。該《辦法》將醫療過失行為分為醫療事故和醫療差錯,造成嚴重後果的為醫療事故,而對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醫療損害後果以醫療差錯對待。醫療差錯不屬於醫療事故,所以也就得不到醫療事故損害賠償。

現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擴大了醫療事故的內涵,取消了醫療事故必須存在嚴重後果的標準。以往所説的醫療差錯已被納入現行醫療事故之中,受《條例》的調整。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根據該條例對醫療事故的界定,我們可以看出,任何違反醫療法律法規、診療規範的行為,只要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就構成醫療事故。

將醫療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其中四級醫療事故為:“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所以原《辦法》中的醫療差錯當屬現行《條例》規定中的四級醫療事故。

與《條例》配套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以227種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後果,劃定了醫療事故的各種細緻等級。因此依據現行行政法規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醫療事故的損害賠償不以患者受到嚴重損害後果為前提。

二、如何確定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最新的規定,如今並不是對患者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的,才能要求進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換言之,此時,製藥是造成了患者損害的,那麼就可以要求醫療機構作出賠償。只不過是評上了傷殘等級的,那麼有一個具體的賠償標準,這樣就可以實際參考規定作出賠償。如果你還是對“醫療事故需達一定程度才賠償嗎”不瞭解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本站鹽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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