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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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醫療事故是一種嚴重點醫療差錯,為了保障患者和院方及醫護人員的合法利益,而要對醫療事故的處理設定嚴格的程序:

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一)報告

發生醫療事故或可能是醫療事故的事件,當事的醫務人員應立即向本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本醫療單位負責人報告,醫療單位應及時按級上報。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應立即向當地的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以使上級主管部門與行政部門及時掌握情況,給予正確的指導,有利於儘快採取補救措施,減輕病員的痛苦和損害程度,從而緩解醫患雙方的矛盾,有利於善後處理。

(二)對醫療過失應根據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發生事故後,應盡最大的可能減輕事故給患者帶來的不良影響,及時組織力量,採取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以減輕事故的最終後果。

(三)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做好病員及其家屬的接待工作非常重要。要避免爭執使矛盾激化,要引導病員及其家屬按《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程序處理。

(四)病案及有關原始資料的保存

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醫療單位,應指派專人封存、妥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關資料,不得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燬。因輸血、輸液、注射、服藥等引起醫療事故或事件的,要對現場實物及時封存留樣,以備檢驗。

(五)屍體解剖檢驗

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臨牀診斷不能明確死亡原因或病員家屬對死因有爭議的,必須進行屍體解剖檢驗。屍檢應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死者家屬或醫療單位拒絕或措施時間超過規定期限而影響對死因判斷的,由拒絕或拖延的一方負責。

(六)善後處理

善後處理一定要不徇私情,堅持原則,力求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結案迅速,不留尾巴。這就要爭取病員或家屬工作單位的諒解、配合和支持,緊緊依靠當地政府和社會各有關部門。在達成協議人基礎上要履行公證手續,簽訂公證協議書,避免反覆,使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七)查處

醫療單位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醫療事件,要立即組織調查,經過分析作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答覆病員及其家屬,同時報告上級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對確定為醫療事故的按規定給予一定性經濟補償,對當事責任人按規定給予行政處理及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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