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小額速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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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糾紛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糾紛小額速裁

(一)醫療費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中西)藥費、住院費、醫療機構的護理費等。憑醫療收費單據計算。治療一般應在發生醫療事故的所在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未經醫院批准或出具證明而強行轉院、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及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者治療其他疾病的不予賠償。患者經醫院治療已痊癒後,沒有必要再住院治療的應當立即出院。如果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的,繼續住院的費用由患者自理。醫療費還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訓練費”和“適當的美容費”

2、“原發病醫療費用”是指非醫療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療本身原有疾病的醫療費用。可從兩個方面加以審查:

(1)以醫療事故發生的時間判斷。醫療事故發生前的醫療費用為原發病醫療費用;

(2)以處方藥品和治療項目判斷。凡用於治療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損傷的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為原發病醫療費用。但上述原則也不完全盡然,如以時間判斷為例,醫療事故發生前的醫療費用為原發病醫療費用,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反之卻不必然,因為醫療事故發生後,往往兩種醫療費用會同時交混發生,即在治療因醫療事故給患者造成的損害的同時,也在治療患者的原發疾病,特別是當患者的原發病為重危疾病、而醫療事故只給患者造成較輕傷害(如四級醫療事故)時,單純以時間來劃分,將醫療事故發生後的所有醫療費用視為非原發病醫療費用,顯然有失公平。出現爭議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可通過司法鑑定部門單純就醫療費用予以鑑定。

(二)後續治療費。

是否需要繼續治療,應以專家鑑定組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為依據

(三)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税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税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税納税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包括承包經營户、城鄉個體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此外,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3)、誤工日期的認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五) 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陪護費的計算期間只限於患者發生醫療事故後的“住院期間”,均以上一年度事故發生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為標準按日計算。

(六)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只有經鑑定為三級以上醫療事故即構成十級傷殘以上的,才能計算殘疾生活補助費,等級為四級醫療事故的,不能計算該賠償項目。小額速裁審理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根據案件需要指定答辯期、舉證期,期限不超過7日;

小額速裁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安排在晚間、休息日進行調解或開庭;

當事人可以口頭申請法院詢問證人,法院可以靈活安排詢問證人的時間,可以利用遠程視頻系統詢問證人;

小額速裁案件開庭時,不區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可根據案情審理的需要,靈活掌握庭審進度。

該方案還要求,適用小額速裁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一個月內神界,不得延長審限。一個月內未審結的,適用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六類案件可適用小額速裁

小額速裁收案範圍是事實清楚、法律關係單一、標的額不超過5萬元的給付之訴,包括以下六種情形:

(一)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借貸、買賣、租賃、借用糾紛案件;

(二)身份關係清楚,僅在給付數額和時間上存在爭議的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糾紛案件;

(三)責任明確、損失金額確定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及其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四)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拖欠水、電、天然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糾紛案件;

(五)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勞動爭議案件;

(六)其他可以適用小額速裁的案件。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追加當事人或者提出反訴的,除當事人雙方同意繼續適用小額速裁併經人民法院准許外,一律不得適用小額速裁。

由上面內容可知:醫院治療病人發生事故,對患者造成了損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院需要向病人賠償相應的損失非的,而醫療糾紛事件的賠償都是有一定標準的,而小額速裁也不是籠統的認為所有醫療案件可以進行小額素材,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決定,以上就是關於醫療事故糾紛小額速裁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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