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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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質量存在缺陷的產品消費者不僅有要求退換的權利,甚至可以要求銷售該產品的商家承擔賠償的責任。在我國最新的消費者保護權益法出台以後,就發生過商家因為銷售質量有缺陷的產品而付出一定賠償代價的案例,下面本站小編就來詳細的給大家介紹一下,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根據“食安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二、消費者投訴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應及時投訴,並出具所購商品的有效發票,保修卡等物證,我國頒佈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申明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內並具有有效發票等憑證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權利。

2、應實事求是的反映所購商品時出現問題的經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審理投宿時曾發現有些消費者因氣憤或懷有不正當目的,故意隱瞞、誇大或縮小事實,給解決問題低倆困難。

3、應保持所購商品的原樣,不能私自拆卸所購商品。“三包”規定申明:因非保修單位拆卸、損壞的商品不實行“三包”,而經私自拆動的商品較難確定產品質量問題的責任方。

4、不無理取鬧,刁難對方,應認真聽取行政部門的調節意見,在有關法規,法規的基礎是解決問題。

三、銷售者承擔產品質量責任有兩種方式:

1、 承擔修理、更換、退貨的責任。這是指承擔產品的瑕疵責任。產品售出以後,消費者在使用中發現其性能達不到説明書的要求或者出現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這時銷售者應對產品進行修理或者更換,經修理、更換仍不能達到正常使用標準的,應予以退貨。

2、 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是指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失的,銷售者對消費者承擔賠償損失。

消費者最高可以獲得原產品價格的十倍賠償標準,比如説自己是50塊錢購買的此產品,那麼維權成功以後有可能獲得的賠償就是500元。但是消費者面對有些商家對有質量的產品不進行處理,甚至都不尊重消費者提出的一些合理的要求,一定要堅決的用法律途徑制裁這種不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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