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養狗咬人住院責任人怎麼處理?
一、在我國養狗咬人住院責任人怎麼處理?
如果是養狗咬人追究責任的方式是:根據相應的損害後果來確定相應的賠償標準,同時也是需要注意過錯的程度的。在免責事由的安排上,不能一概以受害人的過錯或第三人的過錯作為免責條件,必須從平衡當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將受害人或第三人的過錯限定為故意或重大過失作為加害人免除責任的條件。
當被別人的狗咬傷,準備要求賠償時,可以參考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
1、醫療費用: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含康復費、整容費及今後治療的費用。
2、誤工費用:根據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誤工時間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或法醫鑑定予以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無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訴法院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用: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規定計算;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同等報酬計算,護理人員原則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參照執行。護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止,最長不超過20年。
4、交通費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等費用。以正式票據為憑。
5、精神損害撫慰金:沒有具體的數字化標準。
二、動物致人損害注意事項
在實踐中,對損害後果的計算,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因為採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賠償額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張“懲罰性賠償”。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往往忽視可得利益的喪失以及致殘的賠償。
三是對賠償數額的確定,應考慮到經濟發展、物價不斷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賠償額偏低的狀況。
四是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應參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與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五是對於受撫養者生活費的確定,應達到當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門的救濟標準;
六是對於一些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發現的疾病(如狂犬病),受害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後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仍然可以提出法律救濟的請求。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侵權責任作為危險責任的一種,在民法典的制定中應依據危險責任理論進行三個方面的完善:
第一,明確飼養動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是賠償義務人;
第二,賠償義務人承擔責任的基礎在於其對動物的管束與控制義務;
第三,在免責事由的安排上,不能一概以受害人的過錯或第三人的過錯作為免責條件,必須從平衡當事人利益的角度出發,將受害人或第三人的過錯限定為故意或重大過失作為加害人免除責任的條件。
寵物狗咬傷他人,狗主人不賠償的,被侵權人可以與狗主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如果是幫別人養狗,狗又去傷害了別人,這個責任是動物飼養人和動物的主人一起負責的,上面已經講了很多不同情況下的追究標準了,具體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如果狗咬人的話,那麼狗主人應承擔受害人所支付的所有醫療費用,並且還需要支付受害人因為受傷而造成的誤工損失以及交通費用。同時受害人也可以要求當事人支付營養費用和伙食補助費用等一系列費用,如果當事人不支付賠償的話,那麼申請仲裁或者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