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發生高空墜物如何維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一、一般發生高空墜物如何維權?

一般發生高空墜物如何維權?

首先,受傷者應該注意保全證據,對現場從各個角度進行拍照,保存好現場遺落物,注意聯繫當時目擊者。同時,要報警求助。受傷者進入醫院救治,儘量向醫生進行詳細的描述,對砸傷事件要有明確的記載。對醫院治療、檢查費用、交通費用、誤工費等票據及證據要妥善保管。

尤其應確定侵權行為人,如果有視頻設備的小區,及時調取並保存視頻記錄。如果無法查明,前往侵權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街道辦等查詢瞭解相關業主信息,如仍然無法查明,及時申請司法機關調查取證。

需重點考慮三點:侵權人、侵權事實、侵權人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按《民法典》規定,事故發生後,應該有責任人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承擔相應責任。事故發生後,應該由相應的管理方和業主方承擔責任。而這又主要依據業主與管理方簽署的相關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還有就是不能夠確定責任人。居民住宅樓墜物事件發生後,無法確認具體責任人,則應依據“公平”原則;樓層中可能與事件有關聯的住户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之後,共同賠償人再按照過錯大小平均地劃分賠償責任。

二、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可能是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體如下:

1、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2、責任主體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3、責任主體是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高空墜物發生之後首先就是收集證據,並及時的找到侵權人,在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之下就可以報警處理,或者是走法律的程序進行解決,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損失,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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