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是哪個法條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8K
誹謗罪是哪個法條規定的

一、誹謗罪是哪個法條規定的

誹謗罪的有關規定在刑法分則: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裏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羣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二、告人誹謗需要什麼證據

説到誹謗他人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比較常見的,這對於他人的人身安全和精神會造成一定的損失,如果要告人誹謗的話,是需要向相關的部門提出證據。

告人誹謗可以提供以下證據:

1、須有證明捏造某種事實行為的證據;

2、須有證明散佈捏造事實行為的證據。

證據的種類比如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誹謗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生活中總會不存在不和諧的狀況,有點人可能就會通過惡意造謠污衊他人來達到報復等目的,這種行為嚴重侵害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降低他人的社會評價。我國刑法對其進行了規制,即“誹謗罪”,該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除了會使行為人受到刑事處罰,還能夠請求民事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