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過程中可以賣產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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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過程中可以賣產品嗎?

申請專利過程中可以賣產品嗎?

是否可以是要根據是否取得工商許可來確定的。申請專利是對原創作品(設計等)的保護措施,而生產銷售要取得工商許可。申請專利直接到專利局申請就可以了,生產銷售要取得工商許可等很多相關手續。

專利和銷售權沒有必然聯繫。合法的技術、產品隨時可以銷售,和專利沒有必然關係。

買專利產品去賣肯定是不會違法的,但如果買了專利產品之後進行加工生產再進行出售的話,那麼這就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專利權那麼是需要承擔被侵權者所有的賠償。

二、如果買專利產品去賣違法嗎?

不違法的,僅僅是售賣商品(產品),構不成專利侵權。如果沒有得到授權,而利用這個專利進行產品生產銷售就是侵權行為,就屬於違法。構成侵犯專利的情形有:

1、有被侵犯的對象:即侵犯的必須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專利產品或方法,對於已經過期,宣告無效或放棄的專利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2、有法定的侵權行為:如製造、使用、銷售或許諾銷售、進口別人的專利產品,或使用了別人的專利方法,使用、銷售、進口了以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即以贏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如果專門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技術或個人出自愛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製造、使用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的行為,也不屬於侵犯專利權;

4、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如果是經專利權人許可或默許的實施行為,則不構成侵權。專利侵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幾方面,發現專利侵權行為之後,專利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即各省、市知識產權局)請求調處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三、侵犯專利權要承擔哪些責任?

(一)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三)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專利產品就是屬於他人的個人作品是受到了法律保護不允許任何人侵犯,但認定侵犯專利權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如果只是單純的買他人的產品進行賣的話,那麼是不會存在違法的行為,但前提也要有正規買貨的證明,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國的知識產權的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如果是專利權人進行發明創造之後,此時一定是要及時的申請專利權的的,在獲得專利權的授予之後,就是可以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了,此時出現侵權情況的時候,也是可以起訴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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