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欺詐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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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價格欺詐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價格欺詐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1、沒有犯罪事實:

(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生

(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

(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2、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法不追究責任的。

二、價格欺詐要去哪裏立案

價格欺詐是可以報警的,但是這屬於一般的民事糾紛,可以由民警調解處理。遭遇價格欺詐,可以通過撥打“12315”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網上留言等方式向物價部門投訴。投訴時,需要提供被舉報人違法違規的事實及有關證據。所以,大家在消費時要注意保留證據材料,如發票、消費清單、收據、刷卡記錄、銀行匯款記錄、網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頁面截屏等。如果投訴醫院收費問題,還可一併提供病歷相關部分的複印件;投訴商品明碼標價問題,可用手機拍下現場照片,以證明標價情況。

三、價格欺詐行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七條規定,對經營者的價格欺詐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四、價格欺詐行為有哪些表現?

1、虛構原價再打折

表現:商家標示一個虛高的價格為原價,再大幅度打折。實際上這個原價從未成交過。

2、使用誤導性語言

表現:商家採用以令人誤解的語言文字或是圖片標價,甚至直接使用欺騙性語言文字圖片誘騙消費者與之交易。

3、不履行價格承諾

表現:商家以商業廣告、產品説明、店堂告示等,對商品或服務價格明確承諾,但交易時卻不履行價格承諾。

4、虛假標示

表現:標價籤、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收費標準等與實際不符。

5、虛誇標價

表現:商家在其經營場所以“全市最低價”、“所有商品價格低於同行”等文字進行宣傳,以此招徠吸引消費者眼球。如某商户在其店面顯著位置標示“銷售各類手機,全市最低價”,而實際該店所稱“全市最低價”不僅無依據,而且也無從比較。

6、陰陽價目表

表現:商家同時使用高低兩種標價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再以高價進行結算。如某酒店採用兩套標價簿欺詐消費者,在顧客點菜時提供價格低的標價簿,在結帳時按價格高的標價簿結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價格欺詐就是利用虛假的方式或者是誤解價格的手段來導致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失,但對於此行為也是要有合法的認定條件,對於證據不齊全,犯罪的事實不明確的,一般執法人員是不會受理的,所以,對於被害者一定要多方面的收集證據,從而保障各自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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