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機構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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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都會去購買商品,那麼我們作為一個消費者就具備了消費權。在消費權中主要包括了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監督權以及安全權。那麼關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機構的相關內容?瞭解這些保護機構有助於在我們被消費侵權的時候能夠快速的找到相關機構進行投訴。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的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機構的相關內容。

關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機構的相關內容

1、通過對商品流通企業的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利益。

在消費品市場呈現買方市場特徵的情況下,作為商品流通企業,尤其是直接面對消費者的零售企業,必須將保護消費者利益置於首位,樹立消費者第一、商品與服務質量第一的思想,經常虛心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的意見,不斷檢查和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同時,對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督促流通企業及時解決與消費者的糾紛。例如,有的國有流通企業明確規定,商品可退可不退的以退為主,可賠可不賠的以賠為主,一時分不清責任的以企業為主,從而較好地維護了消費者利益。

2、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商品質量檢查,實行輿論監督。

每個商品流通企業在進貨時都要嚴格把好質量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凡是有可能影響消費者利益的商品不允許進入流通領域,尤其是不能進入大中城市大中型零售商店的櫃枱。對不合格的和假冒偽劣商品,除了公開曝光以外,同時還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如退貨、停止進貨、停止經營該類商品。有的假冒偽劣商品還公開銷燬,以確保消費者利益。

3、開展“清櫃枱”和“百城萬店無假貨” 活動,淨化零售市場。

這項活動旨在保證商品質量、維護流通秩序,涉及全國成百上千家大中型零售商店,範圍廣、影響大。其內容已不僅僅是防假、打假,杜絕假冒偽劣商品進入流通領域,更重要的是已成為樹立流通企業信譽,提高服務質量,保護消費者利益,創建行業文明新風的“民心工程”。

4、工商聯手,開拓市場,實施名牌戰略,引導消費。

在商品流通領域,除了通過不斷地打擊與清除假冒偽劣商品來保護消費者利益以外,還應當從正面宣傳和推廣入手,推廣介紹名優產品,尤其是國產名優品牌,引導消費者正確購買和使用,這也是保護消費者利益的一個重要方面。

5、實行先行負責制。

實行不滿意就退貨,以及部分商品實行包修、包退、包換的“三包”制度以及聯清、聯退、聯換、聯修和聯合經營,不僅國有商業信譽增強,服務質量提高,而且實實在在地解決消費者的後顧之憂,把保護消費者利益落到了實處。

6、規範大中型零售商店的經營行為。

大中城市的大中型零售商店,尤其是國有商店,以其特有地位,一直是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監督的重點。有的國有大中型零售商店出租櫃枱,部分租賃經營者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藉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但失於管理、監督,而且還損害了國有企業的信譽。只有禁止大中型國有商業企業向生產企業、個體户和私營企業出租或變相出租櫃枱,嚴格規範引廠進店等聯營、聯銷形式,才能堵住利用國有商業的窗口坑害消費者利益的渠道,維護國有商店的信譽。大中型商店是商品流通領域的一個重要陣地,一定要高度珍惜,還要經營好,利用好。大商場不能只是充當物業管理者,而要扮演實實在在的商品經營者,名牌信譽的創造者,優秀管理經驗的輸出者。這樣,才能不斷提高自身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才能在市場競爭中處於有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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