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物索賠的地點、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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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的地點託運人、收貨人或其代理在貨物的始發站、目的站或損失事故發生中間站,可以書面的形式向承運人(第一承運人或最後承運人或當事承運人)或其代理弧提出索賠要求。索賠的時限。貨物損壞(包括短缺)屬於明顯可見的賠償要求,應從發現時起立即提出並最遲延至收到貨物之日起14天內提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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