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晚點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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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正常的家庭,不管父母親平時的工作有多麼的忙,在孩子出生以後肯定第一時間都會抓緊時間去辦理好關於孩子的一切手續和證明的。只不過是有些夫妻實際上是因為等過了一段時間以後才能夠補辦結婚證,因此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晚點辦嗎?

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晚點辦嗎

一、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晚點辦嗎?

1、辦理時間:在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都可辦理。

2、材料

(1)雙親家庭

提供家長雙方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

(2)單親家庭

無法瞭解孩子父親(或母親)的相關信息的,應由孩子母親(或父親)或由其監護人寫出有關情況説明,並簽字和加蓋手指紋印。其他材料與雙親家庭相同。

3、辦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記錄》。

(2)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户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牀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  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上户材料

1、婚生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户,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户證明)。

2、父母辦理結婚登記前出生的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户,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親《結婚證》、《户口簿》、父母申請報告,由派出所户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3、父母户口遷入本市前出生的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户,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户口簿》、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户證明,由派出所户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4、國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週歲以下)回國隨母或父落户,辦理手續:憑嬰兒《出生證》(收取原件)、《户口簿》、《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證》或《辦理户口通知單》,由派出所户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5、父母雙方户口均在單位集體户,婚生嬰兒出生登記,辦理手續,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集體《户口簿》,隨母或隨父落在單位集體户內,單位必須提供可隨時通知到該當事人的書面保證,由派出所户籍內勤直接辦理。(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户,一方集體户的,隨家庭户一方申報出生。)

三、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按照法律上的規定,孩子的出生證明在三個月之內都能夠辦理,但實際上出生證辦理時間越晚越麻煩的,因為有的時候可能醫院會不配合,原則上我們所謂的晚點辦理,最晚也不能超過嬰兒出生以後三個月的時間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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