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二胎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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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二胎準生證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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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辦理二胎準生證需要什麼證件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符合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生育的,應當在懷孕前由夫妻雙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生育證》,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結婚證、户口簿和雙方居民身份證;  (二)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收養狀況證明;  (三)其他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條件的證明。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人的證明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20日內,對符合條件的,應當發給《生育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説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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