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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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户口?

沒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户口?

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户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醫學證明;

(二)父母雙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

(四)如果孩子沒有在醫院的出生證明,出示孩子在醫院出生的母親病歷。

也可以通過國家審批的鑑定部門,孩子父母與孩子做親子鑑定。

1、孩子户口落在父親户口本上,孩子屬於孩子父母共同所有。

2、由公安户籍部門給孩子落户後,向計劃生育部門通知,按照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對孩子父母分別收取未婚生育子女的社會撫養費。

3、資料參考:江蘇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

相關知識

《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徵收;

(七)民政部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收養子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徵收。

以上就是對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生育孩子時如何給孩子上户口的解答。隨着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情侶們在結婚前就已經生育了子女,因此在辦理子女户口等手續時十分不便,但是不管是辦理何種手續都要符合相關規定、準備好相關資料與文件才可以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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