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怎樣上户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根據我國計劃生育政策,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時與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就不可能平等。非婚生子女怎樣上户口?另外,在父母結束同居生活後,非婚生子女如何撫養也是一個大問題,要怎樣解決呢。下文中為你解答。

非婚生子女怎樣上户口?

一、非婚生子女怎樣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則是在依法確立婚姻關係前或婚外行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為、姘居、通姦及至被強姦後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雖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產物,但其法律地位卻是相同。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各地政策都有一定差異。首先都需要有醫學出生證明;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書面證明加蓋所在村公章。如需證實與其親生父親的親子關係還要做親子鑑定。如不需要,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之外,最後持父母身份證、出生證明、和繳納費用的收據到當地派出所去辦理即可。

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徵收。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撫養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實際撫養,即與生母共同生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負擔多少、負擔的方式,應根據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經濟狀況,先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訴請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強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撫養義務。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他人結婚的,若繼父願意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的,則生父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可酌情減少或免除。若繼父不願意負擔,則生父應支付的撫育費不能減免。

3、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將孩子送與他人收養時,孩子與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這時,非婚生子女由養父母撫養,其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負擔撫養義務。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實際撫養子女時,可與子女生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法院作出處理。法院應根據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並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確定由何方撫養。在非婚生子女有識別能力的情況下,還應徵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見。若法院審查後確定由生父實際撫養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應負擔該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在撫養問題上,非婚生子女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給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很大程度上是政策問題,其實親生父母只要交納了社會撫養費都沒有太多問題。非婚生子女出生後,親生父母不再共同生活的,如何撫養孩子才是真正的難題。而非婚生子女怎樣上户口,上文中已經作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營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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