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必須去户口所在地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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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必須去户口所在地辦理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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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必須去户口所在地嗎

您好,針對您的離婚時必須去户口所在地辦理嗎問題解答如下: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離婚必須去户口所在地嗎的回答望採納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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