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户口本監護人是哪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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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的户主不算監護人。監護人是根據血緣關係、親屬關係依照法律的規定來的,與户口薄户主並沒有直接關係。沒有特殊情況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而父母並不一定是該户口本的户主。只有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舅舅才算是監護人。

我國的户口本監護人是哪一頁?

户口本上的監護人應該先看户主,再看其他人與户主的關係。一般,成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

監護人是根據血緣關係、親屬關係依照法律的規定來的,與户口薄户主並沒有直接關係。

民法典》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綜上所述,我們國家的户口本上並沒有直接規定成員中有在家庭中屬於特定的監護人的內容的,因為法律規定只要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應該在原則和理論上承擔起監護的責任,如果父母因為客觀原因不能當監護人就應該由其他有資格的人來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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