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異地户口怎麼辦護照?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一、居民的異地户口怎麼辦護照?

居民的異地户口怎麼辦護照?

要準備如下的資料:

在户籍地辦:本人帶户口本、身份證及照片 照片回執去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可以網上預約。

非户籍地辦:身份證、户籍證明、就業人員(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要額外提供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證(即辦了至少一年的)、從申請月起倒數連續一年的本市社保證(斷過、補交都不算),高等院校在讀學生要另加學校出具的證明和學生證。如果你是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還要拿申請回單位蓋批核章。

以下是流程:

l 、上户口所在尹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局官網填表預約,

2 、按照預約時間帶上證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 、按要求用銀行卡付費,

4 、領取辦證回執;

5 、在回執上所示領證日期或之後憑本人身份證和回執領取。户籍地 15 個工作日,非户籍地須 30

個工作日。

二、我國現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什麼?

我國現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一是户口登記制度。規定城市和農村人口實行常注暫注出生、死亡、遷入、遷出、變更等7項內容的户口登記制度。

二是户口遷移制度。我國户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户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後,應將户口遷移到應將户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户口遷移。

三是居民身份證制度。為16週歲以上的公民頒發身份證,16週歲以下的公民可自願申領身份證。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户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是户籍登記制度,其次是户籍遷遷移制度,最後是居民身份證制度。按照規定,公安機關為已滿16週歲的公民頒發身份證。城市和農村的人口實行出生、死亡、遷入、遷出、變更等户口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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