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準生證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辦準生證材料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準生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證。申請辦理生育證時應當提交生育申請書,並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二)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證明;
  (三)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四)具有本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證明。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對公民的生育申請及時受理、審核,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將審核意見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縣級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縣級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日內對符合生育條件的發給生育證;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