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當中規定店鋪轉讓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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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鋪轉讓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法律當中規定店鋪轉讓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店面轉讓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年月日前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超市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三條乙方在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租期內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店鋪合同到期還可以轉讓嗎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經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轉租。如果在租賃期內沒有轉讓出去,那麼就喪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談不上轉租了。因為租賃到期,沒有續租的情況下,就已喪失了房屋使用權,同時房屋的使用權轉移給出租人。

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入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轉讓店鋪的話,那麼是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對於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予以明確的,比如説在合同內容當中明確的約定以下店鋪轉讓的費用,還有就是轉讓的期限等相關的問題。如果雙方當事人關於違約責任有無要求的話,也可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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