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借款合同範本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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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償借款合同範本是怎麼樣的?

無償借款合同範本是怎麼樣的?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後,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徵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覆原狀,取決於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償民間借款合同中當事人權利有何特殊規定

無償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單務合同,因此,當出借人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之後,出借人不負有其他任何義務。這一點與一般借貸合同在標的物為非金錢的消費物時,出借人還要負擔之瑕疵擔保責任不同。出借人須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之後,借款合同才成立,所以他不負擔合同義務。在無償借款合同中,合同的義務主要是借款人的義務。在無償民間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不負但支付利息的義務,但仍負有依約定的時間返還借款的義務,借款人不得違反此種義務;但如借款人返還借款遲延時,出租出借人可否向其主張利息支付,應依什麼標準請求支付《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在當事人並未約定違約金,而無償借款合同又不存在原告的約定利息時,逾期利息如何計算?有人認為出借人可以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限。有人認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儲蓄利率的上限計算,我們認為這們對出借人不公平。因為出借人在此時同樣為貸款人,而非存款人,銀行的利率一般説來存款利率是要比貸款利率低得多的,出借人本來為貸款人卻讓他不能依貸款利率取得利息,顯然有失公平。

此外,無償民間借款合同一般來説也不特別注重約定期限,在當事人未約定期限或約定期限無法確認時,出借人應當有權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還款,借款人當然也可以隨時返還。再者,無償民間借款合同一般會有關於借款用途的約定,如有明確約定的用途,則應依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未依約定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提前還款或解除合同。如無明確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與有償合同作同樣的解釋。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款是可以無償進行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更好的進行處理,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必須要簽訂一份合同,裏面的條款就必須要慎得對方的同意,所以,合同是最好保護自己的方法一定要按條款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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