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家屬可以不簽字嗎?
行政處罰是針對違反但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指定的處罰措施。行政處罰的方式包括罰款以及行政拘役等。如果被處以行政拘役,需要投遞行政處決書並告知其親屬。很多人比較好奇行政拘留家屬可以不簽字嗎?下面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行政拘留處罰單簽字不簽字區別
行政拘留執行通知書由被拘留人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節執行第一百零三條:
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行政拘留家屬簽字與否不影響行政處罰,簽字僅僅是證明了,已經告知你的權利與義務。當然了,也可以拒絕簽字。
二、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書會給到哪些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依據上述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被處罰人或者在處罰決定作出後的兩天內送達被處罰人,並通知被處罰人家屬。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三、行政拘留相關知識的補充
1、行政拘留也叫做治安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
2、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3、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4、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如果不服處罰決定,可以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複議;當事人也可以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書籤字與否並不會影響最終的處罰結果,行政處罰書是一種告知方式,其作用主要是通知。作為家屬可以簽字也可以不簽字,如果有異議,可以提起申訴。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