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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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時效適用範圍是:

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1、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受訴訟時效約束;

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所謂請求權,就是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包括債權請求權和物權請求權。基於債產生的原因,債權請求權又包括基於合同債權的請求權,如履行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基於侵權行為的請求權,如損害賠償請求權;基於無因管理的請求權,如必要管理費用請求權;基於不當得利的請求權,如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其他債權請求權,如防衞過當、避險過當的賠償請求權等。物權請求權,則主要包括返還財產請求權和恢復原狀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在無法恢復原狀時,又轉化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但同樣適用訴訟時效。因此,與請求權相對的支配權、抗辯權、形成權都不存在適用訴訟時效的問題。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有一個缺陷,就是沒有規定訴訟時效適用的具體範圍,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經常發生爭論,使一些不應當適用訴訟時效的法律關係適用了訴訟時效,剝奪了權利人的權利,鼓勵了義務人的違法行為,請求權,但又不是一切請求權都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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