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無效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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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關係無效訴訟時效是多久?

婚姻關係無效訴訟時效是多久?

無效婚姻訴訟時效是永久,即無效婚姻一般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具有申請資格的人向法院提出婚姻關係無效認定申請,人民法院受理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後,當事人不得撤訴。且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件後,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

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應當一併作出判決。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理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確認婚姻無效的判決。

二、宣告婚姻關係無效起訴狀的內容是什麼?

宣告婚姻關係無效起訴狀的內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法典》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而事實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我國法律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姻關係無效。

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

綜合上面所説的,婚姻關係無效就代表着雙方是沒有任何的婚姻關係,一般這種情形是不會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只要發現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所以,在處理之前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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