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林可以辦砍伐證嗎?
一、生態林可以辦砍伐證嗎?
1、生態林可以辦砍伐證,但是必須屬於以下幾種情況。
(1)撫育性採伐
生態林大都是天然林或天然次生林封育形成的林分,在封育過程中,伴生的草灌藤本等嚴重影響林分的正常生長。
(2)淘汰性砍伐
林木的自然生長必然淘汰部分弱勢木,被淘汰的樹木枯死、倒伏導致林分衞生狀況極差,這時一般都會結合森林質量提升項目,進行撫育管理,採取清除草灌、透光伐、衞生伐等手段,通過低強度的撫育間伐,伐除枯死木、風倒木、病蟲害木,以改善林分狀況,促進保留木生長,提升森林質量。
2、具體生態林辦砍伐證的辦理程序如下:
(1)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林政和生態公益林管理機構派出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實地查驗,提出書面報告(説明林木狀況及採伐原因),制定採伐作業和更新造林作業設計,報地級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上報省林業局。
(2)申請材料送達受理窗口,開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補正材料通知書交申請人備查。
(3)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對採伐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如採伐的生態公益林面積較大、生態區位較重要,省林業局組織調查組赴現場調查核實),提出承辦意見會營林處。
(4)營林處簽署意見後交由林政處按《森林採伐管理辦法》規定程序辦理。
(5)報局負責人審批。同意採伐的發給《採伐許可證》;不同意的書面批覆,告知理由。
二、關於採伐生態公益林手續如何辦理
1、審批內容:
採伐生態公益林的面積、樹種、蓄積、出材量、採伐方式、更新方式等。
2、審批條件:
(1)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需採伐生態公益林。
(2)達到更新採伐年限需採伐生態公益林。
(3)因衞生間伐、自然災害確需採伐生態公益林。
3、數量
有數量限制,在規劃範圍內。
4、《森林法》沒有規定生態公益林的概念,但規定了各種林木採伐的具體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森林法》第三十一採伐森林和林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成熟的用材林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擇伐、皆伐和漸伐方式,皆伐應當嚴格控制,並在採伐的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2)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只准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採伐;
(3)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蹟和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採伐。
大量種植樹木是可以改善環境的,故此國家也實施了退耕還林等政策。種植樹木的行為被鼓勵,相對應的,砍伐樹木的行為會被限制。任何想要砍伐樹木的單位或者個人,都是需要辦理砍伐證的,否則就屬於盜伐行為,一旦被發現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