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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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医保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退回报销金额,接受处罚之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退回医保报销金额,重新按照工伤报销。

医保报销完还是能报工伤的,员工受伤后没有及时做工伤认定先用医疗保险去报销的,之后如果认定为工伤,还是去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承担的费用,不能报销医保。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

如果是工伤,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发生工伤后,员工没有去工伤认定,产生的一些医疗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在医保范围内的都可以不用自己承担。而之后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以继续主张工伤赔偿,要求单位支付额外赔偿,比如伤残津贴,伤残赔偿金及停职留薪工资等。

在我国的工伤案件的处理中,如果劳动者的具体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的,此时是需要在法定的一年期限内向有关机关申请工伤认定的,只有在经过法定的认定程序认定之后,劳动者才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请求用人单位予以工伤保险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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