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槍支罪構成要素是什麼
一、搶劫槍支罪構成要素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利。本罪的犯罪對象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對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將槍支、彈藥、爆炸物搶走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即可構成本罪的主體。依據《刑法總則》的規定,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搶劫。如果行爲人不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加以搶奪的,不構成本罪。例如,出於搶劫財物的目的,而搶劫的卻是槍支、彈藥、爆炸物,仍構成搶劫罪。關於行爲人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動機,可能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是爲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有的則是爲了收藏防身,還有的可能是出於好奇。不同的動機對定罪沒有影響。
二、搶劫罪會怎麼處罰?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槍支彈藥都是軍事人員和警察才能使用,普通公民既不能非法買賣槍支彈藥,也不能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如果利用暴力的非法手段搶劫槍支彈藥開展違法的犯罪活動,那麼就要根據犯罪情節和造成的後果的嚴重程度來判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