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一、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涉嫌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盜竊國家機關印章數量較多的。
2、多次盜竊國家機關印章。
3、盜竊國家機關印章後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
3、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4、嚴重影響國家機關聲譽的等。
三、構成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被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哪些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四、構成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證人作證的要求有哪些?
1、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3、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僞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針對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規定了好幾個量刑幅度,法院肯定會在法定範圍內對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的犯罪嫌疑人進行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爲了實施其他的犯罪行爲才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的或者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的行爲嚴重損毀了國家機關聲譽的,最少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