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盜竊立案的條件有哪些?
一、一般盜竊立案的條件有哪些?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較大的,也就是一千至三千以上的,就會構成盜竊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二、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有相關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此,盜竊罪的立案條件就是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盜竊的行爲完全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條款,也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損失,只要盜竊的數額達到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從而需要承擔刑事處罰,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這樣才能讓違法者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