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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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有哪些?

法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有哪些?

1、公民個人資訊在法律中是怎麼界定的在司法解釋中,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2、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包括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透過資訊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佈公民個人資訊、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資訊向他人提供的,都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中提供公民個人資訊。

3、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透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資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侵犯個人資訊罪哪些行爲屬於情節嚴重的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依據法律規定,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爲,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判處罰金和刑罰。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最高刑期爲7年,且會被處以罰金。公民的個人資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瞭解侵犯個人資訊罪哪些行爲屬於情節嚴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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