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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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標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說到表現形式,其實也就是具體行爲人的行爲。這在刑事犯罪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內容,往往我們會根據表現形式的具體內容,先對行爲進行判斷,看看屬於哪一類刑事犯罪。那麼你知道串通投標罪有哪些表現形式嗎?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串通投標罪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一個投標者與招標組織者串通。這是招標活動中常見的一種現象。在招標活動中,招標方或其個別人員,與某一投標者相互勾結,採用透露標底等非法手段;或讓該企業以低價中標,再透過調整合同價款,增加變更、簽證等方式,使其獲利。這種方式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中標後,承包者不是千方百計幹好工程,而是把心思放在偷工減料等歪門邪道上,致使有的工程建成之日就是大修之日,甚至是倒塌之日。

2、投標者相互串通,損害招標者利益。爲避免在招標中泄露標底等行爲,有些地方採用無標底招標或複合標底招標。這種做法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也給投標者串通招標提供了可乘之機。幾個投標者串通一氣,統一口徑提高投標價格。這樣,無論誰中標,幾家都可以平分提高部分的差價,獲取不義之財。

3、在邀請招標活動中,暗定一家,其他人“陪標”.招標投標法頒佈後,議標被取消,但邀請招標又爲某些招標者串通招標提供了可乘之機。如招標者已暗定一家承包者甲,但又不敢違反法律規定不招標,就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邀請另兩家實力和水平都遠不如甲的承包者,或者直接由甲安排兩家承包者“陪標”,使甲在評標中脫穎而出,中取標的。

4、招投標雙方串通,在制定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評標辦法、確定評標人員等環節,制定傾向於特定投標者,排擠其他投標者的條件,增加特定投標人中標的可能性。

5、串通投標還有一種特殊的行爲方式,即特定投標人既不與其他投標者相勾結,也不與招標者串通,而是透過其他途徑找到該招標項目所在地區的行政長官或招標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利用行政干預的手段,迫使招標單位確定該特定投標人中標。這種串通行爲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地方保護或部門(行業)保護。這種串通的隱蔽性很強,而對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秩序衝擊巨大。

綜上可知,串通投標罪主要的表現形式就是上述的五方面,詳細的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小編在此就不贅述了。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麼法律糾紛的話,建議你先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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