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職工死亡撫卹金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河北省職工死亡撫卹金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調整爲烈士和因公犧牲,撫卹金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撫卹金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二、一次性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標準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商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調整爲:因公犧牲爲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爲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三、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順序
( 1)無配偶的發給子女和父母(包括養父母,下同);
( 2)無父母的發給子女和配偶;
(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子女的,父母、配偶按每人係數1.0、子女按每人係數1.3的比例分配;
( 4)既無父母又無配偶的,發給其子女;
( 5)無父母、配偶、子女的,發給祖父母或16週歲以下的弟妹或供養的其他親屬;
( 6)生活在一起的其他親屬。
供養親屬的確認,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於多子女共同贍養父母或夫妻共同撫養子女的,要採取合理分擔的辦法處理。
職工的死亡撫卹金根據國家標準嚴格執行,死亡撫卹金的具體發放標準應參照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烈士和因公犧牲的撫卹金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撫卹金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