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協議糾紛多 - 你來看看這幾種情況能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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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圍繞動遷協議發生嚴重糾紛事件的新聞引起了網友熱議,很多被徵收人重新開始對徵收協議的相關問題提起重視。即明律師今天爲大家列舉幾類經常出現在補償協議糾紛中的情況,大家來看一看,這些情況是不是正常的,這樣的協議能不能籤。

補償協議糾紛多,你來看看這幾種情況能簽字嗎?

情況一 不簽字就被騷擾,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字該不該籤?

協議簽訂過程中,被徵收人想多拿些補償,徵收方想節約成本,雙方一時間可能會難以達成一致意見,造成簽約進度緩慢。有被徵收人反映,自己拒絕簽字後一段時間,家裏總是莫名其妙被隔着牆扔垃圾、扔碎玻璃;妻子出門也疑神疑鬼的,總感覺有人跟着自己;自己也被叫到村委會談話,好幾戶鄰居也都勸說自己早點簽字。

堅持不簽字吧,生活被搞得一團糟;可是自己確實覺得補償有點低,希望徵收方能再給提高些補償,然後再簽字。但現在遇到這種情況,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應該直接簽字;也不知道如果再拖下去,會不會遇到更多麻煩。

不管是向被徵收人家中拋擲雜物,還是尾隨被徵收人(家人)向其施加心理壓力,又或者透過談話、甚至限制被徵收人自由等,這些都是《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爲的通知》等嚴格禁止的違法手段。如果有被徵收人遇到類似的或者情節更嚴重的行爲,可以第一時間報警求助,依法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情況二 協議就像“蜂窩煤”,到處都是未填資訊的空白條款

律師總是提到“空白協議”不能籤,但很多被徵收人並不清楚所謂的空白協議究竟是什麼樣的。空白協議並不是指什麼都沒寫的一張“白紙”,而是除了打印出的字之外,沒有對被徵收土地房屋資訊、徵收補償等內容如實填空,留有空白條款的協議。

最近即明律師接到這樣一個諮詢案例:當事人王先生簽約搬遷時,協議書上什麼都沒填,開發商答應等選房時一定會優先通知王先生。但是自房子被拆除後,直到王先生聽鄰居說好房子都快被選完了之前,他一直沒接到過任何通知。王先生吃了個啞巴虧,只好在所剩不多的房源裏選了一處安置房,但這次雙方仍舊沒有把選房位置寫到協議中。2019年房子快要蓋好了,王先生卻突然得知,自己選好的房子被開發商作爲期房賣給了別人。王先生再也沒法自欺欺人了,趕快開始想辦法爭取自己的房子。

空白協議不能籤,主要是因爲它給不了被徵收人的權利一個明確的保障。一來後續在和徵收方談判時,被徵收人會因此十分被動;二來如果被徵收人想要透過訴訟法律途徑進行權利救濟,取證也會相對困難。因此即明律師不建議大家在這樣的協議上簽字。

情況三 “先上車,後買票”,還沒簽字先拆房子

如果徵收雙方談判幾次之後還是沒能簽約,這時候被徵收人就會開始擔心了,究竟徵收方是打算不拆自己的房子了,還是會突然強制拆除自己的房子呢?

有被徵收人反映過這樣的情況:雙方還沒簽約,房子先被拆了一半,這時候徵收方帶着協議找到被徵收人,要求他在協議上簽字。房子已經沒法住人了,如果不簽約自己和家人拿不到補償,居住、生活都成問題。

法律嚴格禁止任何違反法律規定、存在程序違法問題的強制拆除行爲。一旦發生這樣的行爲,那麼被徵收人面臨的就不僅僅是要不要簽字的問題了,而是該如何追究徵收方的責任,獲得全面合理的賠償。實踐中發生糾紛衝突最多的往往也是這種情況即明律師建議大家,在簽約不成時,直接開始做好取證準備,並及時轉移重要的財產物品。一旦遇到侵權行爲,馬上啓動法律程序維權。這不僅僅是在保護法律的威嚴,更是保護被徵收人免因不當維權行爲承受更多不好的後果。

補償協議的簽訂,處處是學問。其中不但包含很多法律知識,更映射着人心裏的是非公道。每位被徵收人都希望能夠順順利利地拿到合理補償,儘快開始新生活,也正因如此,當現實無法滿足自己的這個樸素的願望時,纔會有被徵收人一時想不通,做出衝動的行爲。

在這裏,即明律師想對大家說的是,矛盾並非不可解決,有時候還是要靠咱們自己走出這個“牛角尖”。透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並非不可實現,也許在當下,這還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但隨着相關法律的建設健全,隨着更多專業律師的業務能力精進,隨着大家的法律意識的覺醒和提高,大家成功維權的效率一定也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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