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間屆滿後農村土地承包權延長20年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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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期間屆滿後農村土地承包權延長20年合法嗎?
承包期間屆滿後,農村土地承包權20年是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可以依法延長。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遵守哪些規定?
(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關補償費的歸屬;
(八)違約責任。
總的來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是可以延長的,不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屆滿後承包期限不會自動延長,比如耕地承包期限屆滿後,村委會可以重新發包,想要延長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的,也要和發包方協商,依法延長承包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