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牆被鄰居強拆怎麼辦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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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牆被鄰居強拆怎麼辦應該?

院牆被鄰居強拆怎麼辦應該?

可以進行控告起訴。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2.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3.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4.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5.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6.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老百姓怎麼面對司法強拆程序應該?

確認拆遷性質,並且明確補償措施。

第一,確認拆遷性質。面臨徵地拆遷,首先要弄清楚是誰主導的,誰要拆,因爲什麼拆,這都很重要。如果是政府主導的,一般是爲了公共利益而徵收,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種情況一般是反對不了的,只能爭取合理補償。如果不是政府主導,純粹的商業行爲,就不具有強制性,主動性就很大,不同意就不能拆遷。

第二,確認土地性質。徵收行爲因土地性質不同而不同,要分清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國有土地上是徵收房屋。

第三,給自己定位。不管因爲什麼導致拆遷,拆遷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權人,那麼要想拿到補償,首先需要證明自己是被徵收土地或房屋的所有權人。

第四,明確補償內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補z償主要有:(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而集體土地上主要是土地徵收的補償,房屋、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被強拆是可以控告起訴的,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需要須按照市場價給予補償。對於集體土地上拆遷,目前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集體土地要開發首先必須先徵收爲國有,所以,不管什麼情況,都必須給予被拆遷人公平合理的補償才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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