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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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侵權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商標侵權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一)商標侵權行爲具有違法性。可見違法性是商標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之一。

(二)商標侵權行爲存在損害事實。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如不即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商標權人有權禁止即發侵權行爲,而無需等到損害事實的發生,故損害事實不在是所有商標侵權行爲必備的構成要件。

(三)商標侵權行爲有因果關係。由於損害事實不再是商標侵權行爲的必備構成要件,因此對即發侵害商標權的行爲,因果關係也不再是商標侵權行爲構成的必備要件,只有發生損害事實的商標侵權行爲,才應考慮加害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只有需要確定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時,因果關係的認定纔有意義。

(四)商標侵權行爲存在過錯。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使行爲人無過錯,仍然構成商標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而已,但還是要承擔其他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商標註冊成功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若註冊人名義、地址發生變更,應當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變更申請。

2、商標註冊人超過《商標註冊證》覈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其註冊商標,並標明註冊標誌的,是冒充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爲

3、註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註冊證》上覈准註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4、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字型、圖形或者其組合方式;若有改變依法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商標。

5、商標註冊人可以通將商標轉讓給他人。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轉讓申請,商標局審覈併發予《商標轉讓證明》後商標權歸受讓人所有。

6、註冊商標有效期爲十年,若需繼續使用的,應當提前一年向商標局辦理續展申請。

7、商標註冊人有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如果註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權利提出撤銷。

8、註冊商標可以進行價值評估,可以質押。質押的,出質人和質權人也是需要簽訂書面質權合同,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並由商標局進行公告。

9、商標註冊人可以透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並報送備案材料,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10、註冊商標是無形資產,每十年續展一次則可永遠存在。註冊人應當規範使用,持續使用,方可發揮其最大的價值。

商標侵權在我們國家是一種違法的行爲,一旦存在商標侵權的話,就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具體點來說,這種處罰包括行政處罰,民事處罰,還有就是刑事處罰,當然,前提必須是構成商標侵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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