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使用過錯規則原則嗎
一、著作權侵權使用過錯規則原則嗎?
著作權侵權使用過錯規則原則,適用無過錯規則的情形包括:
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4、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的不真正連帶責任,爲無過錯責任銷售者具有過錯的,承擔最終責任;銷售者無過錯的,生產者承擔最終責任。
5、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6、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7、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佔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8、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但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
二、著作權侵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受害人依法享有著作權;
2、行爲人實行了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行爲;
3、行爲人實行的行爲造成了著作權人的權益受損;
4、行爲人主觀存在過錯。
三、著作權侵權的行爲有哪些?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爲。
綜上所述,除了法律規定的適用無過錯規則的侵權案件,其他絕大多數民事糾紛都適用於過錯規則原則。而司法實踐中的著作權侵權行爲也非常多,比較常見的有抄襲別人的作品,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或者沒有經過作者同意,就以改編、翻譯等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