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賠償的標準選用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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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賠償的標準選用原則是什麼?

著作權侵權賠償的標準選用原則是什麼?

著作權的侵權賠償數額認定的標準和原則如下:

1、全部賠償原則。可計算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的,侵權人按權利人全部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這裏所說的實際損失,可以根據因侵權導致的複製品發行的減少量、或者侵權複製品的銷售量來計算。實際損失的具體數額爲,以上兩個數量乘以複製品的單位利潤的結果。如果難以計算實際損失的,也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金額計算;

2、法定賠償原則和酌定賠償原則。如果實際損失和侵權違法所得都無法計算的,可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賠償金額來計算。如果雙方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根據侵權人的過錯性質、侵權情節、侵權後果等因素,確定一個賠償數額。

二、著作權侵權認定標準有什麼?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爲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爲,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 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爲。這種侵權行爲既可能是對他人的着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着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爲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 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爲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爲即具有違法性。

3、行爲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爲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爲,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著作權侵權賠償標準的選用原則有全部賠償,法定賠償和酌定賠償,認定著作權侵權行爲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首先是有具體的侵權事實存在,其次是有具體的侵權行爲並且這種行爲,違反了法律規定,最後是這種行爲是侵權人自己主觀的過錯導致的,是故意而爲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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