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創造完成後單位申請專利需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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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創造完成後單位申請專利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職務發明創造完成後單位申請專利需準備哪些材料?

職務發明創造完成後單位申請專利需準備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檔案。

1、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爲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3、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爲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二、職務發明創造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三)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三、專利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獨佔性。是指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具有排他性質,任何人要實施專利,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並按雙方協議支付使用費,否則構成侵權。

(2)時間性。是指專利權只在授權有效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或終止失效後該發明創造就成爲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專利權的期限是由專利法規定的。

(3)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授予的專利權只在授予國或地區的區域範圍內有效,對其它國家或地區沒有法律約束力,每個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專利權,其效力是互相獨立的。

職務發明創造在獲得專利以後才享有專利權,並且專利權歸用人單位所有。申請發明專利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行政主管部門對專利申請的審查時間也比較長,對於單位來講,發明專利的申請也可以委託給專業的代辦機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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