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訴訟包括哪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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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算機軟件權屬糾紛訴訟,是指因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歸誰享有而發生爭議的糾紛。在審判實踐中,此類訴訟又分爲以下六種:
(1)職務或非職務軟件作品權屬訴訟;
(2)委託創作軟件作品權屬訴訟;
(3)合作創作軟件作品權屬訴訟;
(4)因改進計算機軟件而產生的權屬訴訟;
(5)以軟件著作權投資、入股或許可轉讓等合同行爲中產生的權屬訴訟;
(6)其它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權屬糾紛。如因繼承而產生的軟件權屬訴訟等。
2、計算機軟件合同糾紛訴訟
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或調解達成協議之後一方反悔的,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書面仲裁協議的;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事後訂有書面仲裁協議,經仲裁裁決後一方不履行而另一方申請法院執行,法院認定仲裁裁決違法而不予執行的,當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計算機軟件侵權糾紛訴訟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了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八種侵權行爲。依照著作權法和本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訴訟,都屬於計算機軟件侵權糾紛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