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與普通詐騙罪區別應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合同詐騙罪與普通詐騙罪區別應當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與普通詐騙罪區別應當是什麼
1、合同詐騙罪和普通詐騙罪在犯罪的主觀方面都必須是故意,過失不構成犯罪。但是,合同詐騙犯罪的行爲人主觀故意產生的時間卻有着不同於普通詐騙罪的特殊之處:合同詐騙故意產生的時間既可能是行爲人實施行爲的最初,也可能產生在其他合法行爲進行的過程中。
2、二者在行爲人作案時所利用的合同這一客觀表現形式有區分。合同詐騙與普通詐騙行爲人作案時客觀表現形式的差別關鍵在於是否利用合同進行了詐騙。行爲人必須利用了能夠體現各種市場交易行爲的合同進行詐騙,才符合合同詐騙罪的特徵。
3、合同詐騙與普通詐騙的又一區別即犯罪主體,合同詐騙的犯罪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而普通詐騙的犯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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